姜余拿出协议开始仔细打量最後几条。
上面注明了甲方所要承担的义务。
1.第一机床厂50岁以下的职工社保和拖欠工资,甲方必须予以解决。
2.第一机床厂所有的职工必须要买社保,职工待遇不得低於国有企业标准。
3.甲方拥有公司最高决策权。
4.……
其实最关键的就是第一条,将近三年的工资啊!
按照每个月150到300元的工资,一个职工三年下来就欠了5400~9800元。
按照厂里9000人计算,至少要也要补足5000多万,可能还不止。
相b起来,补欠的社保费用就微不足道了。
加上水电费等乱七八糟的费用,也差不多也接近了1000万人民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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